一、总则
1.目的:为规范智能工程学院各专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结合专业特点和教学资源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2.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转专业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
智能工程学院2025级机器人工程专业现有2个班100人,人工智能专业有3个班144人。根据《河南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结合班级、教师和实验条件情况,学院本科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二、成立智能工程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郑峰 杜志勇
副组长:杨富超 王海燕
成员:迟明路 刘荣升 吕广静 崔纪超 卫鹏斌 赵园园
三、允许转入计划数
根据学院的教学资源、师资力量、实验室设备等条件,充分考虑专业的发展需求和学生的培养质量,确定机器人工程专业计划接收转入学生5名,人工智能专业计划接收转入学生7名。确保转入学生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和培养。
四、接收条件
1.基本要求:
(1)高考为本科理科类学籍正常的学生(不含定向生、委托培养生),为本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且符合学校关于转专业的基本规定。
(2)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态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学术不端行为。
(3)学生须具备适应相应专业学习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学业要求:
已修课程成绩要求:学生已修读的课程成绩应全部合格,且平均绩点不低于2.0。对于通识教育必修课和学科基础必修课程,如《高等数学》《大学物理》《C程序设计》等,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水平。
3.其他要求:
(1)对转入专业有浓厚的兴趣和较强的学习愿望,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或相关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2)能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人工智能及机器人竞赛获奖证书、科研项目参与证明、相关课程的学习笔记或作品等,以证明自己在相关领域的兴趣和潜力。
五、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考核:
(1)机器人专业考查学生对机器人工程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包括机械原理、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原理、传感器技术、机器人学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和原理。
人工智能专业考察学生对人工智能发展的了解程度,包括人工智能的应用领域,发展趋势及主要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2)机器人专业了解学生对机器人编程、机器人控制系统设计、机器人视觉技术等专业核心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
人工智能专业了解学生对编程、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等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
2.综合能力考核:
(1)表达能力:考察学生在沟通、交流中表达及对问题的阐述能力等。
(2)团队协作能力:了解学生在团队中的沟通协作能力,因为机器人工程或人工智能项目通常需要团队合作完成。
(3)学习能力:判断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习态度,包括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自主学习能力和学习计划的制定能力。
六、考核方式
1.高考成绩:
凡在学校规定时间提出申请,且符合我院专业转入申请接收条件的学生,需接受我院规定的相关考核。
考核内容参考高考成绩,特别参考数学和理综成绩(机器人工程专业数学成绩不低于90分,;人工智能专业数学成绩不低于105分),高考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
(1)成立面试小组,由智能工程学院的教师和相关专家组成,对学生进行面试。面试时间为每人30分钟左右。
(2)面试内容包括学生的自我介绍、对机器人工程专业或人工智能专业的认识和理解、未来的学习计划和职业规划,以及对一些专业问题的回答等(面试内容见附件)。
(3)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主要用于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
3.实践考核:
(1)对于一些具有相关实践经验或提交了实践作品的学生,可以组织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内容包括相关项目的组装、编程、调试等实际操作,以及对实践作品的展示和讲解。
(2)实践考核成绩作为参考,在综合评估学生的转专业申请时予以考虑。
七、工作流程
1.申请阶段:
(1)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并填写相关表格,提交成绩单、个人陈述、相关证明材料等。
(2)所在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智能工程学院。
2.资格审查阶段:
(1)智能工程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业成绩、高考科目等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
(2)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通知其参加考核。
3.考核阶段:
按照规定的考核方式和内容,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拟接收学生名单。
4.公示阶段:
将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学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诉。
5.录取阶段: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审批。审批通过后,学生正式转入相应专业学习。
八、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1.学生转入智能工程学院后,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课程。对于转入前已修读的课程,如与相应专业的课程内容相同或相近,可以申请课程学分置换;对于无法转换的课程,学生可以申请免修或补修。
2.学院为转专业学生安排专业导师,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实践活动,确保学生能够顺利适应新的专业学习。
3.转专业学生在享受与原专业学生同等权利的同时,也应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教学要求。
九、附则
1.本实施细则由智能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智能工程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十、咨询负责人及电话
吕广静:15737390971,报名和条件;
迟明路:18103738751,机器人工程专业情况,
刘荣升:13346681886,人工智能专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