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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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和水平,学院决定2026年持续实施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2026年校级教改项目分为校级重点项目和校级一般项目2个层次,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类、思政课类、就业创业类3个大类。

教改项目以教学一线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为主体,以实践、应用为主要特征,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专业发展能力、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为根本目标。

上一轮申请延期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科学比对没有明显创新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建设目标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教学基础地位,聚焦人才培养核心要素、关键环节,探索人才培养新机制、新模式、新举措,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坚持教研结合、坚持实践检验、坚持整体推进,持续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过程管理,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申报条件

1.项目应注重实际应用推广,有一定的理论基础,重点突出在教学、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中的实践指导作用与应用推广价值。

2.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其中申报校级重点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教坛新秀、省级课堂教学创新大赛获奖教师、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指导教师除外),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历、较高的研究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限主持1项或参与2项教改项目,项目成员数量(含主持人)限8人。教改项目一经立项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若项目组成员(含主持人)确因调离、健康等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履行职责,需要申请项目延期、人员变更的,项目组及时向教务处提交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执行。

3.推荐为省级教改立项的项目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校级以上教改项目,且满足以下条件。

1) 支持和鼓励多所院校联合申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校吸收行业、企业人员参与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学校及项目负责人。跨单位合作项目成员数量每增加一个单位可增加3人(限企业人员),最多限5个单位20人。

2) 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研究课题不得重复申报;上一轮申请延期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省级教改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项目立项。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或已有较为成熟研究成果的,如无创新发展原则上不再立项。

四、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填写《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交院(部)审核。院(部)填写《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将申报书、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送学院。

2.专家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对校级教学改革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3.立项公布。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学院研究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文本2份。

佐证材料(1份):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近5年来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

每个项目用档案袋装好,并将《申报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

2.《河南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申请汇总表》提供电子版。

3.申报截止时间:纸质材料请于202512112点前交到创新楼202室,电子版发送到hngxyznxy@163.com,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36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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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