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工程学院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管理体系,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根据《河南工学院心理育人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校〔202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智能工程学院心理健康工作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郑 峰
副组长:王海燕
组 员:吕广静 康利娜 宋冲冲 关 莉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智能工程学院学工办,办公室主任由吕广静担任,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事务。
二、工作职责
1.从思想上重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要求。
2.对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确保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统筹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4.掌握我院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为学校管理提供我院学生心理、思想动态状况。
5.指导学院专兼职心理教师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以及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工作。
6.对教职工特别是辅导员、班主任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工作,掌握心理健康教育的基本原则、方法和技能。
7.全面规划和指导我院学生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重大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决策。
8.负责安排、实施学生个别和团体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帮助大学生排解、消除心理困惑和心理障碍,进行危机干预。
9.及时发现有心理问题的学生,按照心理工作的有关程序立即通知家长,并转介到相关机构救治,尽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